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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保健局原局长贪腐 挥霍公款拿巨额回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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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欣林 周二 八月 02, 2011 11:56 am

因***、受贿166.2万余元,被判有期徒刑16年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厅原副厅长、保健局原局长李寿芬,已经入监服刑一个多月了。有关李寿芬的消息,媒体仅作过内容极其简略的报道。《法制日报》记者近日通过深入采访,详细了解到李寿芬是如何把自治区保健局康复保健中心项目工程当成摇钱树,先是蚂蚁搬家式的小贪小占,进而发展到公开索贿、受贿,蛇噬鲸吞的过程。

私分小金库东窗案发

2001年1月至2008年11月,李寿芬先后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厅保健局局长、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兼保健局局长等职务。2004年8月2日,王志勤被任命为宁夏卫生厅保健局康复保健中心项目筹建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副主任。

2009年9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接到群众举报后,对自治区卫生厅保健局相关人员私分该局小金库资金等问题进行初步调查,发现自治区卫生厅原副厅长、保健局原局长李寿芬涉嫌***犯罪。在相关部门调查期间,李寿芬、王志勤分别退款221万元和37万余元。

今年2月16日,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李寿芬利用职务便利,***公共财物55.1万余元,受贿111万余元,总计166.2万余元;王志勤收受16.5万元。法院判决,李寿芬犯***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6年;王志勤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宣判后,被告人李寿芬、王志勤均不服,提出上诉。4月13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二人上诉,维持原判决。

装修看病都用公款

李寿芬的贪是从“小打小闹”开始的。

2006年下半年,李寿芬要求承揽保健局康复保健中心部分内装修工程的“银川佳川装饰材料总汇”经理景某,先后对其长子、次子的两套住房进行了装修。2007年年初,景某讨要20万元装修款,李寿芬便授意手下王志勤与保健局康复中心出纳张某,从保健局工程款中想办法解决。王志勤与张某向泉州粤港装饰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负责人陈奕情(另案处理)借了5万元交给景某。后二人通过虚增工程量的手段,套取工程款5万元还给陈奕情。张、王二人又采取同样手段,将景某施工的工程款增加15万元,支付了剩余15万元装修款。

2007年8月,李寿芬故伎重施,委托樊某为自己及三子杨树的两套住房进行装修,李寿芬授意王志勤从保健局的工程款中想办法解决部分装修款。王志勤遂与出纳张某套出保健局工程款12万元,后又拿出保健局基建办保管的其他款项3万元,共计15万元,其中交给李寿芬10万元,直接付给樊某5万元。

2006年10月至2008年5月间,李寿芬还利用为保健局采购家具之机,为自己选购家具17套(件),共计价值10.8万余元,均授意出纳用公款支付。

除了装修房屋,李寿芬给自己的母亲看病也巧立名目,花公家的钱。2007年7月,李寿芬安排其母尹某到上海华东医院治病,并要求医院将其母亲的住院治疗费近5.8万元记在保健局保健对象、一高级干部名下。2007年8月,自治区保健局向上海华东医院转账支付了该款。

保健局工程成摇钱树

小贪小占不过瘾,李寿芬还将自治区保健局康复保健中心项目工程当成摇钱树,但凡工程项目承包人想尽快拿到工程款的,她都千方百计扒层皮。

2006年年初,自治区保健局康复中心体检楼、保健楼土建工程准备内装修。当时有4家公司报名投标,王志勤和康复保健中心出纳张某请示李寿芬对招标的意见。李寿芬说,有领导给她打招呼,“承建保健局一期工程内装修项目的泉州粤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负责人陈奕情,工程做得不错,建议让该公司装修”。李寿芬要王志勤和张某评标时让陈奕情中标。后来,在评标会上陈奕情的公司中标。陈奕情为了感谢中标和催要工程款,到李寿芬的办公室送上10万元。

政府采购索要回扣

2006年9月,自治区保健局以政府采购方式购买宁夏润佳贸易公司代理的美国GE公司X光机1台、B超机两台,总价值578万元。李寿芬在与该公司经理吕肃(另案处理)洽谈时,私下商定按货款总额7%收取回扣。招标时,李寿芬要求王志勤想办法让吕肃中标。吕肃在收到保健局300万元预付款后,将40万元回扣通过王志勤转交给李寿芬。

2007年四五月份的一天,宁夏个体装饰老板房某为了承揽保健局康复中心二期工程屋顶轻钢结构项目,到李寿芬家送给其现金两万元。李寿芬收受该款后,授意王志勤具体办理。经王志勤安排,房某以“轻钢层面项目部”的名义分包了保健局体检中心康复楼轻钢结构造型层面工程。

2007年的一天,中建三局深圳装饰公司经理陈奋发(另案处理)为承揽保健局康复保健中心二期外挂工程,送给李寿芬现金20万元。李寿芬收了20万元后,对王志勤等人说,外挂石材、玻璃幕墙最好由一家公司去干,保证工程质量,并说陈奋发给保健局一期搞过保健楼的外装修,做得不错。经运作,陈奋发的公司承揽了保健局外装修外挂石材和玻璃幕墙工程。

2007年年底,保健局的保健大楼快要竣工了,需要进一些保健器材。医疗器械代理商胡定林(另案处理)找到了李寿芬。在李寿芬安排下,2008年4月,保健局通过胡定林从北京和成都两家公司购买了总价值453万元的医疗设备。2008年10月,为感谢李寿芬,胡定林送给李寿芬8万元。

案意

众所周知,“一把手”是一个地方、一个部门的“领导核心”,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一把手”能否身体力行,在廉政建设中起关键作用,是决定反***斗争成败的关键。如果一个单位、部门的“一把手”***,则有可能发生一个单位、部门的集体***;如果一个单位、部门的“一把手”公然不遵纪守法,则依法行政在这个环境中就可能是一句空话。

要使一把手“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寿终正寝,在加大惩处力度,增强震慑力的同时,还必须从源头上根除其“病灶”,既要建立“一把手”及领导班子“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也要建立“不能为”的防范机制,让这些相关制度互为制约、互为支撑。如此,才能大大减少“一把手”在任上***的几率。


欣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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